躺平还是扎营:科研伦理建设的破局点在哪
我当时没接话,只觉得后背发凉。
被窄化的“红线”
现在很多人提到伦理,第一反应就是“不能做什么”,是挂在墙上的规章制度,是走流程的一张申请表。伦理审查变成了找错,挑一挑格式错误,卡一卡明显违反规定的低级问题,真到了灰色地带,集体沉默。
就拿人类受试者研究来说,绝大多数项目的知情同意书,都是厚厚的几十页法律文本,字体小到要戴放大镜看。受试者签了字,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样本会被用到什么研究,会不会被二次售卖,会不会出了问题找不到追责方。
没人去深究这些。因为流程走了,字签了,伦理委员会就没责任了。
国内高校科研项目伦理审查申请表填写现场
这种“走流程式”的审查,本质就是把伦理异化成了免责工具。真正的风险从来都不在格式错误里,都在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:企业出资的合作项目,出资方要求隐瞒不利的实验数据怎么办?定向采集的群体基因数据,会不会被别有用心的机构拿去做针对性研究?AI训练爬取的个人隐私数据,真的全部完成匿名化处理了吗?
很多时候,这些问题连提都没人提。
产学研合作里的隐形死角
说实话,纯基础研究的伦理问题反而好管,反正没钱或者钱少,大家都是为了发论文,边界相对清晰。真正乱的,是现在火得一塌糊涂的产学研结合。
企业出经费,高校出课题,成果一起分,看起来皆大欢喜。但利益绑在一起,伦理的腰就直不起来。我听过不止一个案例:某创新药企业和高校合作做二期临床,实验过程中出现了三例严重的不良反应,企业说这个是偶发,不用上报,也不用写到结题报告里,课题组真的就瞒下来了。
还有做智慧城市算法的,和地方政府合作,要做行人识别的训练集,直接从城市天网系统拉了百万级的人脸数据,谁给的授权?有没有经过个人同意?没人问。反正项目验收能过,能拿到下一期经费就行。
药物临床试验受试者知情同意签署现场
这里最核心的问题,就是绝大多数机构的伦理委员会根本没有独立性。成员都是本校的教授、领导,项目是本校拿的,经费是本校收的,真要否决一个几百万的大项目,谁来担这个责任?很多伦理委员会的挂靠单位是科研处,科研处本来就是管项目申请的,自己审自己,怎么可能硬气?
更别说很多合作项目签了保密协议,伦理委员会连完整的项目资料都看不到,还谈什么审查?
把约束嵌进科研的每一步
把约束嵌进科研的每一步
很多人一提到规范,第一反应就是“又要搞运动了”,开个会,发个文,大家签个承诺书,完事。过半年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。
对吧?
要真的把边界立起来,不能只搞事后追责,要从进门第一步就卡对位置。研究生开题,先过伦理关,不是等到发论文的时候才补一张审查表。大项目中期检查,伦理执行情况是硬指标,发现偷换样本、瞒报数据直接停掉,不管你多大的头衔,多少经费。
其次,伦理委员会要真的独立。要有独立的经费,独立的人员组成,不能全是校内自己人,要加人文学者,要加公众代表,甚至要加不同利益方的代表,真有问题,敢说不。
去年我接触到南方一所高校的做法,他们把所有涉及人类受试者的项目,全部公开伦理审查报告,隐去敏感信息之后对全社会公开,接受监督。这个做法其实挺好,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,你遮遮掩掩才会出问题,公开了,大家都能看,自然就不敢乱来了。
新技术出来,规则也要跟着变。现在大模型,基因编辑,合成生物学,新东西出来速度太快,原来的老规则根本管不住,不能等出了大事再补漏,要提前搭框架,把风险说在前面。
说实话,很多做科研的朋友跟我抱怨,说伦理审查拖慢了进度,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量。我倒是想问,要是你的研究拿一堆普通人当小白鼠,出了问题一推三五六,这样的研究,就算做的再快,发的论文影响因子再高,有什么用?
前些年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,殷鉴不远。一次突破底线的研究,毁的不只是几个孩子的人生,更是整个领域的公信力。伦理不是绑住科研手脚的绳子,是给科研兜底的安全网。你不走近它,它就会变成你身后的炸药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炸了。
最后,还是回到那天南京的茶歇。老教授最后说,其实我们都知道,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规则,是规则没长牙齿,还长歪了。要掰回来,难,但不得不做。
我深以为然。